假如你是等候者,你会为自己多等1分钟而对迟到者大为光火吗?相信大多数人不会,60秒而已,谁还没个事儿。假如对方级别、职位高过自己,我们还可能会认为对方是一个守时的人,只迟到1分钟。麦克·贝茨勋爵居然煞有介事提出辞呈,真是认真到家、可爱至极。
在很多人看来,为迟到1分钟而引咎辞职,未免小题大做,其实不然。在一个守时践诺的社会,迟到是一件很失礼的事情。据麦克·贝茨勋爵夫人李雪琳说,贝茨从政30多年来严于律己,认为这属于严重失职、不尊重他人。迟到,哪怕只有1分钟,于己是一种不守信用的行为,于人是不尊重他人的表现。于官员而言,更事关工作作风、履职表现,乃至公众信任——公众凭什么相信一个不守时的官员能守规则、守信用?
揆诸现实,不守时现象比比皆是、见惯不怪。以开会为例,通知早上8时开会,参会的晃晃悠悠、吊儿郎当,讲话的姗姗来迟、毫无愧色,会议能够在8时15分开就谢天谢地了;要是台上发言者未到,台下几十人、几百人就一直等下去,等到人到为止;约好每人发言5分钟,有人就是不守时,提示铃声响了几次,还口若悬河;说好11时结束的会议,开到12时也不足为奇……迟到如此稀松平常,以至于一些决定9时开的会干脆通知8时30分,给大家预留30分钟迟到时间!
“一处弛则百处懈”,迟到一会儿,或拖大家一点时间,似乎无足挂齿,其实不是。再说开会,会风连着作风、政风,岂是小事?一个单位,要是会风不正,工作作风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人,要是会纪不严,你相信他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吗?以小见大,大有乾坤,不守时绝不是一个小问题。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还要守时间、守信用,说8时开会,就不要拖到8时零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