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昨天正式发布。这是建国以来北京城市发展的第七个规划,是我们全面贯彻2014年2月和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集北京智慧、全国智力和全球经验编制而成的首都发展法定蓝图。(相关报道见04版—07版)
这次编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紧扣国家发展关键时期的脉动,以“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指引,直面“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建设怎样的首都”这一世纪之问,谋划和制定的未来20年首都可持续发展新蓝图,引人注目,催人奋进。规划以更加明确的目标,对强化北京的首都功能作出了清晰的战略定位,对引领激励全市人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好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首都、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国首都、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规划》明确,北京的一切工作必须坚持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履行为中央党政军领导机关工作服务,为国家国际交往服务,为科技和教育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基本职责。明确北京作为“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四种服务”的基本职责,是《规划》的最大亮点之一。
1949年前,北京是一座消费型城市。建国后北京既是首都,又被定义为工业城市。改革开放之初十余年间,为搞活城乡商贸流通,解决城市居民就业,北京兴建起大批全国性商品批发交易大市场。随着外来人口大量进城谋生,北京在此后20余年间,聚集起总量超过千万人的“北漂”群体和外来劳务人口。随着北京城市不断发展,有两大矛盾日渐凸显出来,一是交通拥堵,北京一度成为与巴黎、东京、纽约、伦敦等国际化大都市齐名的严重拥堵城市;二是水资源趋于紧张,空气污染加剧,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受损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促发我们深入反思,积极探索首都功能的精准定位和科学疏解,下决心缓解和治理“大城市病”,使首都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和充分发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互利共赢。
为此,北京要在总定居人口和城市总占地规模两大环节适度做减法,规划人口长期稳定在2300万以下,城市占地面积在20年内由目前的2921平方公里,分阶段压缩至2760平方公里。放在全国各类大中小城市惯性发展的背景下,北京规划的经验尤其难能可贵。
北京之前的城市功能定位曾比较注重于“城”,这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对城市科学规划和可持续发展的认识局限所致。现在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北京城市的规划发展建设,要深刻把握好“都”与“城”、“舍”与“得”、疏解与提升、“一核”与“两翼”的关系,履行好“四种服务”基本职责。要处理好“都”与“城”的关系,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分批疏解和剥离分布于京城大街小巷尤其是市内交通集散地的非首都功能,将部分非首都功能转移到相关承接地带。承接地带不只是简单提供土地和承接劳动人口,而是要在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大框架下,进行新的要素配置、城乡统筹、空间布局。强化首都功能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不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智慧,而且还要求有所为必须是高起点、高水平之为,这也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迷人魅力所在。
北京是北京人的北京,也是全国人民的北京,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一定能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我们要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大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品质、城市竞争力,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