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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标准逼企业开辟新商机——“倒卖配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13 来源:国际商报 浏览次数:502

    输欧光伏产品配额分配原则已落定。内部人士指出,去年出口欧盟量多的企业将在配额分配中占优势,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受益最大。此外,就业内人士担心的倒卖配额问题,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有虚报或恶意延迟提供统计材料,擅自转让、倒卖或变相倒卖所分配的出口数量等情形出现,将削减或取消其本年度出口数量以及下一年度出口数量。

    8月6日,中国与欧盟达成的光伏产品出口“价格承诺”协议开始实施。日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机电商会)发布了《对欧盟出口光伏电池产品价格承诺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其中包含了光伏“配额”分配标准。

    据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机电商会是以“公平、合理、透明”、“谁应诉,谁受益;谁应诉多,谁受益多”为原则,确定当年企业的出口数量,制定分配方案,全体参与价格承诺的94家企业审议通过。“光伏业四巨头”会否成为最大赢家?小企业何去何从?新一轮对国内光伏企业出口份额的分配,将影响到我国光伏业的整体格局。

    “631”:大者赢

    机电商会发布的《办法》明确指出“将承诺协议规定的年度出口数量的60%份额按照企业对欧盟出口光伏电池组件占我国对欧出口光伏电池组件的份额进行分配。其中30%按照欧盟反倾销调查期(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出口份额计算,10%按照2012年7月1日~2013年3月31日出口份额计算。”其余30%和10%分别分配给积极抗辩企业和小企业。

    从《办法》中能明显看出,具体分配方案向以前对欧出口较多的企业,以及参加行业抗辩的企业倾斜。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机电商会已经对参与价格承诺的光伏企业进行培训,同时与企业共同研究执行价格承诺细则,包括对欧洲市场配额的分配。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认为,这种分配方式是多数企业沟通协商的结果,是企业间利益博弈的最后结局,企业必须接受。然而,通过相关细则可以看出,积极应诉、积极抗辩、积极承诺的光伏巨头将会免于反倾销关税的制裁,未来在欧盟光伏市场中或能保住一定的市场份额。

    英利、尚德、天合光能、阿特斯、晶澳等9家企业是此次的抗辩企业。一家光伏企业内部人士说,去年出口欧盟量多的企业将在配额分配中占据优势,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受益最大。

    去年,英利光伏组件出货量2.3吉瓦,出口欧盟量占总量的60%,成为行业老大;天合光能光伏组件出货量1.8吉瓦,出口欧盟量占总量的25%;阿特斯出货量1.55吉瓦,出口欧盟量占总量的40%。

    英利公共关系总监梁田预测,公司将获得对欧盟出口总量的10%的配额,但无论获得多少配额,实际上对企业都是不利的,因为每瓦0.56欧元的承诺价格过高,中国企业失去了竞争优势。

    “倒卖配额”考验执行部门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近日发表谈话,在对欧委会接受中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解决方案表示欢迎的同时,希望中国光伏企业“珍惜谈判成果”,“有效执行价格承诺协议,维护光伏产品良好的出口秩序”。

    一家在美上市的光伏企业市场部负责人有些担忧:“我们非常欢迎这样的结果,但从执行角度看,办法恐怕不够细。比如我的配额用不完,多出来的部分怎么送回去?或者我卖得快,要继续申请新配额,怎么申请?”

    有业内人士担忧,会不会出现企业倒卖配额以求“寻租”的情况?

    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凡虚报或恶意延迟提供统计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擅自转让、倒卖或变相倒卖所分配的出口数量,出口数量使用不完不及时退回的企业,将削减或取消其本年度出口数量以及下一年度出口数量。

责任编辑:陈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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